2021年云南省考生在国家考试中哪些行为是违规行为?哪些行为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违法行为?

更新时间:2022/5/27 20:59:00  云南成人高考负责老师:庞老师   手机:18096033239

考生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涉及考试违规违纪作弊处理的法律、法规,了解考场规则,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名誉及前程,摒弃各种侥幸心理,自觉遵守考点、考场纪律,服从统一管理,共同维护考试环境。

特别提醒:未按规定擅自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将试卷带出考场等行为,将取消当次科目考试成绩。考试过程中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一经发现,将根据违禁物品种类按违纪或违规进行处理,取消当次科目考试成绩甚至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有:组织作弊的行为;买卖或提供作弊器材、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将取消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还将受到停止报名资格、记入诚信档案、纳入失信范围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触犯刑法,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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