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江西成人高考负责老师:郭老师 手机:13326498242宜春会计继续教育学习要求,宜春会计继续教育学分取得方式-继续教育完成标准信息如下:
宜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宜春城市简介
(一)参加江西省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先登录“江西省会 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 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生由学籍所在地、暂无工作单位的 由户籍所在地)的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继续教育或申请继续教育学分折算。
(二)2022年度的继续教育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学完 所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按照往年规定,我省会计人员可 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的方式,在2022年度继续教育规定的完成 时限内补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继续教育课程,在2022年 度继续教育开通之时也是2019年度继续教育学习通道关闭之 时,逾期未完成2019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将终止课程,所交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三)各级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结合新型肺炎疫情防 控有关要求,严格按照 《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本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和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现场学习培训的指导和管理。要及时告知本辖区有关单位或现场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提前进行报备,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及时提供继续教育考核结果等资料,为学员进行学分折算登记。
(四)会计人员通过规定的其他形式全部(或部分)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的,可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继续教育管理”— “学分折算申请”,按照提示上传符合
要求的学分折算资料,提交学分折算申请,由当地会计管理部 门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折算相应学分。会计人员当年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的继续教育 (或抵顶)学分未达到90学分要求的,
可通过网络继续教育补齐剩余学分,若需补学不超过45 (含) 学分,则按照20元/人/年度收费,若需补学超过45学分,则按照40元/人/年度收费。
(五)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和学分折算政策, 请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阅 《江西省会计专 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学分计量标准和登记操作细则》。
(六)原在外省工作,现已调转到江西省境内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在江西完成继续教育。
(七)会计人员在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过程中,如遇困难,可拨打已选择学习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服务咨询电话,东奥会计在线:4006275566;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4000630318;
高顿继续教育平台:4009999083。
如果会计继续教育不懂的地方,想继续了解宜春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学生,请与张老师联系,QQ:123913407,手机号:1333370951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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